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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学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19 09:13访问量:

各学院:

为做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请各学院积极开发,申报新项目。各学院拟申报本科生交流项目情况应满足如下要求:

1. 选派类别为本科生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交流形式主要为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知名组织/企业/实验室学习。

2. 每个申报项目应与一所国外高水平院校合作,项目要能与国外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世界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教育、科研机构合作。

3. 重点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设计学科;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设计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其他国家重点发展学科及学校重点发展的专业亦可考虑。

4. 双方交流项目所依托的专业能够契合对口,且须有实质性的合作、交流协议,确保协议的完整性和内容的合理性。项目实施学院须与国外合作方做好前期沟通,制定详细计划。协议至少须包括以下内容:

(1) 协议内容须为针对本科生层次的交流;

(2) 外语: 应包含外语水平方面的要求,如雅思6.5,托福95分以上或达到外方组织的面试/考试等;但大学英语四、六级不能作为依据;

(3) 学费: 协议应明确是否免学费,如不免学费,应在协议中明确大概学费的额度;

(4) 专业: 协议中应明确选派哪些专业的学生,赴国外留学单位后学习何专业;

(5) 人数: 明确外方每年可接收学生人数;

(6) 选派年级: 学生需是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

(7) 交流形式: 明确每个年级、专业的学生赴国外的交流形式,如进行课程学习或实习或毕业设计等,根据交流形式不同,双方应明确交流具体内容及培养目标等(含学分互换);

(8) 留学期限: 协议中应明确具体留学期限为几个月或多少天。

有鉴于2019年项目申请工作在即,特提出如下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原则:

(1) 校级项目(跨学院、跨专业项目):由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负责申请并管理。请利用有关项目派出学生的学院在申报过程中予以配合。

(2) 院级项目(各学院自行开发的项目):本着“学院开发,学院受益”的原则,学院可自主开发适应本学院学生需求的交换渠道,并以此为基础向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提交项目申请,再由国际部统一向留基委提出申报。获批名额在不浪费前提下由申请学院自行安排使用。

(3) 若各学院已有相关项目协议,请先将协议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若项目还在洽谈之中,未完成协议签署,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联系,由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协助尽快落实协议。学校将对学院拟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选择优秀项目向基金委提出申请。

附件:2019年新申请资助项目申请表起草要点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