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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15 00:00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陕科政发〔2013〕138号),为做好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分为三个类别: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企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推荐人选要符合部门、地方和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发展潜力较大、并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扩大选才范围,突出重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切实组织好专家咨询评议工作,将人选的科学精神、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核心标准,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推荐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4.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科技新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月以后出生)
  4. 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 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员与企业建立“一对一”技术服务关系,协助、指导和参与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员可与企业联合申报。
  三、有关要求和申报流程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不再申报。
   2.已入选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万人计划”的不再申报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3.依托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得通过地市申报),且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4.请按照《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填写说明认真填报,其中,(1)涉密内容不得在推荐材料中体现(请脱密处理);(2)暂时不用盖章;(3) 推荐表中第七条附件材料中第1点(公示材料)暂不提供。
  5.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制版(一式2份)于2016年3月28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
四、 联系方式
  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联系人:刘淼     联系电话:029-88202412
  电子邮箱:mliu@xidian.edu.cn
 
  青年科技新星
  联系人 刘丽丽  联系电话:029-88202837
  电子邮箱:llliu@xidian.edu.cn

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
科研院
201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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