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全面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含青年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受理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与外省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
(三)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四)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五)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六)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七)申报青年奖,仅限于1971年1月1日后(含)出生的作者,如有合作者亦须符合该条件。
四、申报要求
(一)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三)申报青年奖的作者(含合作者)须提供盖有受理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两套,其中一套做匿名处理。
请各学院于2017年10月18日18:00前将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学院《汇总表》的纸质版报送至北校区办公楼323室、电子版
发至电子邮箱ssong@xidian.edu.cn。过期不候。
联系人:颜学颖,宋姗
联系电话:88202306
附件材料:
人文社科办
201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