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专项申请与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人文社科专项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科学研究院负责过程监督;
二、人文社科专项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按照学科发展的需要,设立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分别给予5~10万元和1~2万元的资助;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培育重点项目、创新团队和平台的建设,各学院需结合各自实际,凝练方向、精心组织,至少评出一个高水平的重点资助项目,若没有评出,将按一个重点项目最低资助金额(5万元)收回资金,统筹使用;
三、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执行期内不得再次申请新项目;验收不通过或延期验收一年以上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请各学院做好审核工作。
四、研究周期为两年(2018年1月-2019年12月);
五、研究成果论文必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且至少有一篇论文成果标注排序为前三。
请各学院提早准备,认真组织好本学院的项目申请与评审工作,请于2017年12月28日前将拟资助项目清单(需排序)加盖学院公章后交科研院人文社科办。电子版请发至邮箱ssong@xidian.edu.cn。
联系人:颜学颖 宋姗
联系电话:88202306
人文社科办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