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1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启动,请各学院通知有贷款意向的学生做好申请准备。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我校全日制2012级、2013级硕士研究生;
2、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定属于贫困学生范围;
3、未申请并获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补助、勤工俭学等各种资助方式扶持后仍不足以顺利完成学业的。
二、申请所需材料有: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学生证、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附件2)
3、村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附件3)
4、学生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推荐信及学费证明(附件4)
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由学生本人书写,统一为16K稿纸)
请每位同学将申请材料按顺序装入16K大小牛皮纸袋提交,封面注明“学院-姓名-学号”。请各学院于10月21日前将以上申请所需材料报送研工部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8202304。
研工部资助管理办公室
2013年9月29日